周口居民办理身份证手续

导语 周口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周口居民办理身份证手续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申领:凭本人居民户口簿。

  2.换领: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3.补领: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并办理挂失手续。

  办理流程:先到照相室照相(要求本人来、不染发、不戴首饰),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合格回执,再到户籍室办证窗口凭回执、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凭领取凭证到原办理处领证。

  办理地点:区县分局及属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早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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